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公告(金公婺[2026]017号)
以下周华杰等两位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被处罚人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证据材料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周华杰 | 342124********8013 | 2026年01月02日15时31分,周华杰驾驶车牌号为无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长湖路口处,实施了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单、违法人车照片、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查询单、拓印表、鉴定意见告知书、车辆鉴定意见书、检验鉴定委托书、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情况说明、当事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电话通知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政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的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公告金公交婺【2026】020号、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公告金公交婺【2026】330703025号、金公婺【2026】330703011号)等 | 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二日。 | 金公婺(刑)行罚决字[2026]00684号 | 2026年04月01日 |
2 | 柯华胜 | 342224********0333 | 2026年01月08日15时14分,柯华胜驾驶车牌号为无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在金华市婺城环城西路与长湖路交叉路口处,实施了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的违法行为。 | 强制措施凭证、酒精含量检测单、酒后驾车违法前科查询记录、违法现场照片、情况说明、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查询结果、拓印表、机动车注册登记查询记录、机动车被盗抢查询记录、检验鉴定委托书、车辆技术性能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告知书、电话通知记录、当事人联系方式、送达方式确认书、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通知书及邮政挂号信函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催促处理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公告金公交婺【2026】020号)、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公告金公交婺【2026】330703025号)、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公安服务在线通知公告金公婺【2026】330703011号)等 | 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五日。 | 金公婺(刑)行罚决字[2026]00682号 | 2026年04月01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婺城大队江北处罚中心(联系地址:金华市丰亭西路509号,联系电话:82303199)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202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