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
民生类-民生类-医保

2025年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5 1.4w 阅读 279 点赞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932668/2026-1010467546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6-01-15

  • 2025年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5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向社会公开《2025年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ybj.jinhu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5,电话:0579-83471317,传真:0579-83471317,电子邮箱:jinhuashiyibaoju@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金华市医疗保障局把公开透明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7条,其中动态信息60条,规范性文件7件,政策解读7件,意见征集1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均已按时答复。今年我局发生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参加市民问政2次、行风热线4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及局平台发布信息150余篇,与金华传媒集团合作推出“安心医保专栏”节目18期,在金华交通之声、对农广播等3大广播每日滚动播放《安心医保、与你同行》专题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发挥官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情况下,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传播特点和优势,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受众面。2025年“金华医保”微信公众号已发布信息49条,阅读量346599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突出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受理,健全完善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等制度要求;灵活开展意见征集主题活动、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了解群众对医疗保障的合理诉求,搞好投诉举报处置,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回应,及时解决群众对医疗保障的合理诉求,提高群众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5年共收到咨询件455件,答复455 件,答复率100%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要求正常开展,但仍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滞后,如医保动态类内容未能及时跟进;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三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与人员配置有待进一步强化。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部分栏目更新滞后、内容形式单一及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模块更新周期并强化科室协同,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完整;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通过业务培训与经验借鉴,丰富解读形式,提升内容质量;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能力培训与激励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激发全员参与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