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耕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之路,彰显慈善赋能文教事业的暖心力量,持续激发全市师生研习书法、传承国粹的热情,金华市慈善总会联合浙中书法院、金华市书法家协会,开启首届“浙中书法教学奖励基金”享受对象选拔活动。本次选拔立足激励引领、以赛促学,旨在发掘一批功底扎实、潜心育人的优秀书法教师,遴选一批天赋出众、笃学奋进的中小学书法学子,全方位助推金华校园书法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浙江省中西部教育文化名城筑牢文化根基。
一、活动名称及组织机构
1. 活动全称:2026年“浙中书法教学奖励基金”享受对象选拔活动
2. 指导单位: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金华教育学院
3. 主办单位:金华市慈善总会、浙中书法院、金华市书法家协会
二、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面向金华市各县(市、区)及市直中小学,分为两大组别:
1. 成人组:辖区内中小学在岗在职教师,不限任教学科;
2. 青少年组:①小学组:辖区内全日制在读小学生;②中学组:辖区内初中、高中(含中职)全日制在读学生。
三、作品主题与创作要求
参选作品需立意正向、格调高雅,紧扣爱国情怀、时代新风两大核心。可选用经典古诗词、古今爱国名篇、名言警句,也可提交原创诗词、书法学习感悟等优质文本。
1. 成人组:仅限软笔书法,篆、隶、楷、行、草各类书体均可;创作形式不限,条幅、斗方、扇面、册页等均可投稿;
2. 青少年组:仅限硬笔书法,全品类书体均可;可选用方格纸、横线纸、空白书法专用纸进行创作。
四、来稿规范
1. 作品须为本人近期原创佳作,字迹工整清晰、章法布局完整,无涂改、无破损,符合线上评审标准;
2. 作品高清拍摄要求:分辨率≥300dpi,文件大小不低于5MB;画面无反光、无阴影、无杂物遮挡,背景干净简洁,竖版全景拍摄,杜绝变形失真;
3. 成人组投稿须同步提交加盖公章的在职任教证明(必备材料);
4. 每位参评者仅限提交对应组别作品1幅。
五、投稿方式
请参评者将作品高清原图、规范填写的作品登记表打包压缩,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1352418270@qq.com。
1. 登记表需完整注明: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班级/任教科目、联系方式、作品名称;草书、篆书作品须额外附上全文释文;
2. 邮件主题、登记表文件名、作品图片文件名,严格按照格式编辑:2026浙中书法教学奖励基金+组别+作者姓名,示例:2026浙中书法教学奖励基金+成人组(教师组)+张三、2026浙中书法教学奖励基金+小学组+李四。
六、截稿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5日24:00止,逾期投稿一律视为无效。
七、评选流程及奖励设置
(一)奖项名额及奖励标准
1. 成人组(35名):一等奖5名,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励1000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励500元;
2. 青少年组(118名):一等奖13名,每人奖励1000元;二等奖35名,每人奖励600元;三等奖70名,每人奖励300元;
(二)评审流程
1. 初评环节:主办方组建专业专家评审团,依托投稿资料开展线上评审,确定三等奖获奖名单及一、二等奖入围人选;
2. 现场复评:一、二等奖入围人员需参与现场实操考核,地点设于金华明月街62号广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创作题目由专家组统一拟定,教师组完成指定软笔创作,青少年组完成指定硬笔创作;
3. 公示颁奖:分组别公示拟资助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金华官方权威平台正式发布。公示期间查实违规举报,即刻取消参评资格。最终由主办单位统一发放资助金及荣誉证书。
八、原创诚信声明
1. 所有参评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代笔等违规行为,教师提交的在职证明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2. 主办方将严格核查作品原创性与资料真实性,一经查实违规,立即取消参评及获奖资格;已发放资助资金、授予荣誉证书的,一律予以追回,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若引发相关法律纠纷,全部责任由参评本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须知
1. 本次活动成人组一等奖获得者,可优先纳入金华市书法家协会入会推荐人选;
2. 活动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请参评作者自行留存作品底稿;
3. 入选作品主办单位享有展览、出版、公益宣传使用权,使用过程中将标注作者姓名及所在学校,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依法保留作品署名权与著作权;
4. 凡提交投稿,即视为参评者自愿认可本通知全部条款;
5. 本次选拔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6. 活动全程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公证,保障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7. 咨询联系方式:凌稼 13588650479;李健 18957853365。
附件:2026年“浙中书法教学奖励基金”享受对象选拔活动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