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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法规解读

【已失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2022/11/29 3.9k 阅读 230 点赞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99F/2022-168208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2022-11-29

  • 一、制定背景

    2021年7月,我市制定出台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为加快培育信息技术应用产业,市经信局牵头开展产业政策制订工作。本意见旨在提供普惠型信息技术应用产业优惠政策,引领各地有序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资,为落地建设的项目与企业提供政策优惠依据。本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产业投资、支持人才团队引进、鼓励企业发展上台阶、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产品推广等四个方面。

    二、主要内容

    (一)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产业投资。市级产业基金加大对信息技术应用产业支持力度,助力我市打造千亿级信息技术应用产业集群。对集成电路投资项目,自主技术芯片、存储器、封装测试项目及芯片设备制造等项目投资给予补助。对信息技术应用产业企业纳入统计的研发费用、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主动设计项目等进行补助。对金融机构支持信息技术应用企业的符合条件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二)支持人才团队引进。对信息技术应用制造企业人才按年度薪资给予奖励,对高校(含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信息技术应用企业实习给予补助。个人地方综合贡献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个人财政贡献等。

    (三)鼓励企业发展上台阶。对芯片设计类、晶圆制造类、封装测试贴装类、材料终端设备类等企业规模上台阶给予分阶梯奖励。

    (四)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产品推广。鼓励在政府采购中积极采购信息技术应用企业所开发的产品。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开放产能为企业代工流片给予补助。

    三、适用范围与期限

    (一)适用范围: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在金华市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信息技术应用产业领域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本政策适用于金华市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二)期限: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唐筱瑜。

    联系方式:0579-824637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