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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05/15 8.5k 阅读 538 点赞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99F/2025-00643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05-13

  •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政办发〔2025〕24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对2024年12月1日前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继续有效、清理前已废止或自动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明确,确保政令畅通。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91件。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2件,主要包括文件内容与上级规定不一致、文件制定依据已被废止或修改、文件已被新政策替代、文件已不再适用等情形。清理前已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清理前已自动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件。

    三、施行时间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司法局

    解读人:蔡诗涵

    电话:0579-8246927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