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
市政府及市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1-6级残疾军人医疗费定额包干基数的通知

2012/05/30 6.4k 阅读 245 点赞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99F/2012-119611

  • 主题分类:

    军转安置

  • 服务对象:

    军人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字号:

    金政办发〔2012〕54号

  • 成文日期:

    2012-05-29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保障市区1-6级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市区1-6级残疾军人每年医疗费定额包干基数从1500元提高到2500元。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