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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及市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

2015/07/20 1.1w 阅读 451 点赞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99F/2015-15008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字号:

    金政办发〔2015〕82号

  • 成文日期:

    2015-07-17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逐步扩大白蚁防治覆盖面,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白蚁防治方式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3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金华建设的大局,将白蚁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提升白蚁防治工作水平,推动我市白蚁防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市财政、物价、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白蚁防治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强白蚁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二、转变防治方式金华市区自2015年81日起全面推行监测控制技术,有条件的县(市、区)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监测控制技术。到2020年,全市停止使用药物屏障技术,白蚁防治监测控制技术应用率达到90%以上。

    三、规范收费管理。白蚁防治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缴白蚁预防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并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按规定确需减免的外,不得随意减免白蚁预防费。各县(市、区)财政、物价、建设等部门要根据白蚁防治转型需求,及时制定各地白蚁预防收费标准。

    四、扩大防治领域。各地要在全面实施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水利设施、园林绿化、文物、古建筑和古民居等领域白蚁防治工作,扩大白蚁防治范围。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从有利于白蚁防治实施的角度出发,将白蚁预防项目后续复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白蚁防治单位规范化管理力度,完善白蚁防治单位备案管理。加强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后期服务保障、处罚整改等相关制度。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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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