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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及市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通知

2016/04/25 9.1k 阅读 495 点赞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99F/2016-0395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字号:

    金政办发〔2016〕36号

  • 成文日期:

    2016-04-25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01-2016-003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是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节能环保、提高建筑生产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建建发〔2016〕85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建设(即项目实施主体为国有公司)、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2016年5月1日前未报送施工图审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要100%实行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装配化率不低于20%。
    二、自2016年5月1日起,由政府投资建设、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具备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项目,建设部门要将其是否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列入节能、施工图审查内容,对未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或装配化率低于20%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各地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扶持政策和管理措施,加快形成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制度体系。市建设局要加强市级层面统筹,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