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
市政府及市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的通知

2025/08/05 1.8w 阅读 336 点赞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599F/2025-00905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字号:

    金政发〔2025〕11号

  • 成文日期:

    2025-08-04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00-2025-0003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

    一、总则

    (一)前言。

    金华市区现阶段执行的《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于2019年6月27日起实施,随着城市建设推进,市区部分区域用地性质发生明显变化,现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不能满足现有规划和环境管理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声环境管理,促进市区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要求,对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所划定声环境功能区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0、1、2、3、4类类别相对应,并执行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三)环境噪声限值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规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二、区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三)政策性文件。

    1.《“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

    3.《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4.《金华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

    三、区划范围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要求,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界定的金华市区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金华主城和金义新城,总面积共计338平方公里,其中金华主城244平方公里,金义新城94平方公里。

    交通干线包括穿越中心城区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内河航道及铁路等。

    四、区划结果

    本次区划将金华市区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4个类型,共计24个片区,实际区划面积326.707平方公里(金华江流域水域未纳入),其中:1类区面积为40.771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12.06%,涵盖6个片区;2类区面积为154.435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45.69%,涵盖6个片区;3类区面积为129.239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38.24%,涵盖8个片区;4类区道路总长度711公里,主要包含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内河航道及铁路,共计137条道路;4个交通服务区站所划4类区面积为2.262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0.67%。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1. 101片区

    片区面积:5.992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沪昆高速—康杨路—北二环东路—玉屏街—玉泉东路—龙腾街—环城北路—玉壶街—北二环东路—迎宾大道—丹光西路—师大街—北二环西路—北山路。

    2. 102片区

    片区面积:6.402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金瓯路—二环东路—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铁路—站前路—东阳江—环城东路。

    3. 103片区

    片区面积:14.791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丹溪路—清风路—婺州街—金磐路—八一南街—海棠东路—武义江—志和路—南二环西路—梅溪—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康迪街—德胜街—海棠西路—金帆街。

    4. 104片区

    片区面积:4.688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李渔东路—环城东路—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学校规划道路—环城南路—武义江。

    5. 105片区

    片区面积:2.826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东阳江—二环东路—丹溪东路—大堰河街。

    6. 106片区

    片区面积:6.072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金港大道—华金街—集贤路—自贸大街。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1. 201片区

    片区面积:37.308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站前路—金华江—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

    2. 202片区

    片区面积:32.557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白沙溪—白汤下线—金华江—铁路—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

    3. 203片区

    片区面积:25.976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金华江—武义江—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环城西路—金星北街—梅溪。

    4. 204片区

    片区面积:16.618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东阳江—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武义江。

    5. 205片区

    片区面积:19.714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沪昆高速—王里源路—规划道路—铁路—曹塘里公路。

    6. 206片区

    片区面积:22.262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中央大道—306片区东侧。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1. 301片区

    片区面积:12.214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泰达路—金华江—白沙溪—马海路—温寿线。

    2. 302片区

    片区面积:14.316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金粮街—北二环西路—军民路—铁路—工贸街—长湖路—环城西路—金华江—铁路—长湖路。

    3. 303片区

    片区面积:37.355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金华江—环城西路—金衢路—金星北街—美和路—常青墅小区东侧围墙—八达路—金帆街—海棠西路—德胜街—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青塘水库东北侧规划道路—铁路。

    4. 304片区

    片区面积:6.375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北二环东路—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铁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兴隆路—玉屏街。

    5. 305片区

    片区面积:13.197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长深高速—东黄线—铁路。

    6. 306片区

    片区面积:23.200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沪昆高速—金港大道—金义快速路—广渠街—宏业路—正涵街—金义线—自贸大街—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规划道路—金义快速路—兴盛街—王里源路。

    7. 307片区

    片区面积:15.275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沪昆高速—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甬金高速—金港大道—自贸大街。

    8. 308片区

    片区面积:7.307平方公里。

    片区范围:金义中央大道—市区中心城区范围线。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1. 4a类交通干线名单

    高速公路(3条):

    金华主城涉及的杭金衢高速、金丽温高速;金义新城涉及的杭金衢高速、甬金高速。

    城市快速路(23条):

    金华主城一环路(4条):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

    金华主城二环路(4条):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北路、二环西路。

    金义新城区(2条):广顺街、东华街。

    金华主城与金义新城连接性快速路(3条):金义中央大道、金义南线、金义快速路。

    金华主城向其他地市方向的连接性快速路(10条):金兰中线、金兰南线、八达路、金衢路、金星街、金武快速路、东市街、仁芳街、赤松路、迎宾大道。

    城市主干路(49条):

    金华主城主干路(40条):人民西路、人民东路、金瓯路、李渔路、温寿线、华龙南街、工贸街、双龙南街、双龙北街、八一南街、八一北街、东市南街、东市北街、康济街、双溪西路、金安大道、白汤下线、虹戴公路、宾虹西路、宾虹路、宾虹东路、东黄线、婺州街、和信路、东阳街、丹溪路、复兴街、玉泉路、金园路、和悦路、仙源路、仙华街、金江南街、紫金南街、临江路、龙乾南街、解放路、北山路、罗电线、德胜街。

    金义新城主干路(9条):华丰路、金义东线、塘源线、宏业路、集贤路、府前街、正涵街、法华街、华金街。

    城市次干路(58条):

    金华主城次干路(52条):存统路、永康街、兰溪街、义乌街、东莱路、花溪路、九峰街、秋涛街、金帆街、美和路、始丰路、屏岩街、工业街、马海路、大岩路、金沙街、碧春路、劳动路、凤山街、迪耳路、回溪街、青春路、中山路、飘萍路、胜利街、五一路、后城里街、新华街、明月街、通园路、丹光路、师大街、芙峰街、冰壶路、玉壶街、金盆街、北三路、西九路、东兴路、桃花路、艾青路、光南路、栖凤街、望府街、宋濂路、大堰河街、博士街、浦江街、金磐路、文沙街、花台路、婺江路。

    金义新城次干路(6条):清坊街、广渠街、府西路、双尖大街、常春路、君华路。

    内河航道(3条):

    武义江、东阳江、金华江。

    2. 4b类交通干线名单

    铁路(沪昆铁路、新金温铁路、杭长高铁、金义三四线)。

    3.交通服务区域

    (1)4b01

    面积约为0.314平方公里,铁路北侧为金华火车站北广场,铁路南侧为金华火车站南广场以及金华汽车西站。

    片区范围:环城西路—广场东路—五一路—人民西路。

    (2)4b02

    面积约为0.065平方公里,主要涵盖金华火车东站。

    片区范围:火车轨道线—东站外边界—黄芝山路—东市北街。

    (3)4b03

    面积约为1.598平方公里,主要为金华南站及站前广场。

    片区范围:东黄线—长深高速—东阳江—站前路。

    (4)4b04

    面积约为0.285平方公里,该片区为正在开展建设的金义站。

    片区范围:新城路—东华街—康和路—康欣路—定和街。

    (五)其他规定。

    1.禁止在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

    2.各功能区的环境噪声Leq值有5—20dB(A)之差,为处理这一功能区的毗邻问题,规定:

    (1)对于工业企业,其噪声排放标准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边界附近的开发、改建项目要确保高标准功能区一侧的敏感点达标。

    3.位于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中的现有固定声源对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的影响,按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的标准执行。

    (1)交通干线(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内河航道)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区,距离为50米;

    相邻区域为2类区,距离为35米;

    相邻区域为3类区,距离为20米。

    若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交通干线(铁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区,距离为50米;

    相邻区域为2类区,距离为35米;

    相邻区域为3类区,距离为20米。

    4.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

    5.本区划方案对金华市区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其他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规定执行。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 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实施要求

    (一)本区划方案不适用于《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1988)规定的区域。

    (二)本区划方案自2025年10月8日起实施,《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金政发〔2019〕23号)同时废止。

    附件: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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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